关于网络传播春光集团欺骗住户有关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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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531 发表于 2017-1-3 09: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网络传播春光集团欺骗住户有关情况的说明
        春光集团是一家负责任的合法企业,下属的春光农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开竞拍取得春光市场经营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后经规划等相关部门批准修建了B1、B3、B4、B5号公寓楼,修建和出售的公寓楼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并备案,与工程相关的手续完备且有据可查。
        当时对外销售价格低于同期市场房屋平均价格,业主对公寓楼情况的完全了解和价格优势是积极购买房屋的主要动因。为保证能将产权办到住户名下,公司先将产权整体办到了公司,再分别过户到住户个人名下,因此出现存量房的情况。虽然土地年限为40年,但《物权法》第149条对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做了明确规定,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和处理,也就是说业主具有完全产权。目前公司已为72户业主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层面确认了住户对房屋的所有权。
        目前,B1、B3、B4、B5号公寓楼部分业主进行上访,要求解决相关问题,为此,我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着为业主负责的态度,经研究也制定了三种方案告知了业主供各位业主选择:
方案一:现在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为业主办理续期,如产生费用,由我公司承担,以保护业主权益。
方案二:符合条件的住户可选择对房屋进行置换,置换小区为春光丽庭小区。
方案三:符合条件的部分业主可选择退款。
        国家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是进行保护的,我公司不会就此问题放任不管,定会依法律规定办理,以保护业主权益,请各位业主放心。个别网民不能理性表达诉求,在网上以过激语言攻击、诽谤公司和管理人员,使单位和个人名誉受损,必要时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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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的味道 发表于 2017-1-3 10:53:1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赞你。确实答复的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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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比脸,内部人在这里做这种不要脸的事  发表于 2017-1-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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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531 发表于 2017-1-3 11:01:0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说清楚皆大欢喜嘛。省得人心惶惶。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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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豆 发表于 2017-1-3 11:01:5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在理,{:mocs_24:}{:mocs_24:}现在跟风的人太多,从来都不考虑自己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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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猫的肚兜 发表于 2017-1-3 11:07:5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赏{:mocs_24:}春光是为民企业,爱心企业,我们老百姓肯定也会多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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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没有了解就不要乱讲话  发表于 2017-1-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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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馈 发表于 2017-1-3 11: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已经表示产权期满不收费了嘛,你们两家吵闹不休,简直就是杞人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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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531 发表于 2017-1-3 11:11:5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军馈 发表于 2017-1-3 11:10
政府已经表示产权期满不收费了嘛,你们两家吵闹不休,简直就是杞人忧天!

我听我朋友说,他朋友在富华房产的撒小区住的呢,这都第7年了,才给弄手续,办证的呢。我滴乖乖{:mocs_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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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馈 发表于 2017-1-3 11: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吵了一段日子了,春光这个解释性的帖子,看来是真的。有话说话,就像人家春光这样有理有据的。别用攻击性和过激语言说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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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外行看热闹,你若能看出春光的门道来,人家李xx估计早就当上李主席了  发表于 2017-1-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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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7-1-3 11: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购房者的行为,希望双方都能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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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lyadai 发表于 2017-1-3 11: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能退款,这就说明春光确实做正事不怕谣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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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的方案确实提过了,我们也期待春光拿出诚意来,2010年裸价30万的房子,能退多少呢?  发表于 2017-1-4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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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恋 发表于 2017-1-3 11:21:0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理解我们住户的心情,买个房子实属不易,也不想着闹,大家好好解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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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涛 发表于 2017-1-3 11: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向个帖子我看了,我也想问一下,可帖子的有些话有些太刻薄,我也不好跟帖。春光这个新帖子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应该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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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鱼哥 发表于 2017-1-3 11: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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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涛 发表于 2017-1-3 11: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想问一下,你们早在干什么?被人家骂成这样,才出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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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小丸子99 发表于 2017-1-3 11:34:1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说的低于市场价,2013年买房3698一个平方,算是低于市场价么??而且你这产权办下来有啥用,连孩子的户都落不下来,想办个贷款都办不下来,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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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名片 发表于 2017-1-3 11: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牛说牛大,各说各长,两家好像都有理。{: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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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名片 发表于 2017-1-3 11: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菠萝豆 发表于 2017-1-3 11:01
说的在理,现在跟风的人太多,从来都不考虑自己实际情况,

对对滴。也有可能是同行搞恶意竞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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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01869 发表于 2017-1-3 11: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避重就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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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93768026 发表于 2017-1-3 11:42:0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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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随緣 发表于 2017-1-3 11:49:3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在干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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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1: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夏天的味道 发表于 2017-1-3 10:53
点赞你。确实答复的有理有据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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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1: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for531 发表于 2017-1-3 11:01
就是嘛,说清楚皆大欢喜嘛。省得人心惶惶。赞一个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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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1: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菠萝豆 发表于 2017-1-3 11:01
说的在理,现在跟风的人太多,从来都不考虑自己实际情况,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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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1: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7-1-3 11:16
可以理解购房者的行为,希望双方都能实实在在的行动,解决问题。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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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随緣 发表于 2017-1-3 12:01:2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王婆买瓜,自买自夸,纯属骗子,什么低于市场价,当初买房为啥没有见广告,没有说是公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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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2: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18193768026 发表于 2017-1-3 11:42
孩子户口怎么办,

您好,关于落户事宜,我们已与南苑社区衔接,最近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入户调查,待调查入户工作结束社区接手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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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litnavy 发表于 2017-1-3 12:03:3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说你当初修的就是公寓楼,那么问你几个问题:1,既然你在红柳广告上说是公寓楼,为什么在协议上不写?为什么售楼的时候不明确告知我们?2,你说房价便宜,2010年3480元到3998元的房价便宜吗?我们有这些钱不买商品楼,买你的公寓楼,正常思维的人会买吗?谎言是经不住推敲的……如此准备只能说明你处心积虑的挖了个大坑,伪善的面孔不必再摆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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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2: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酒泉名片 发表于 2017-1-3 11:38
对对滴。也有可能是同行搞恶意竞争呢。

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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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ji 发表于 2017-1-3 12:05:1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一下:1,我是2010年在春光市场买的房,当时售楼工作人员明确告诉我是商品住宅楼,70年的产权:今年通知办房产证是公寓楼产权是40年。2,续期说的是住宅不是公寓,你怎么给业主续期?3,置换房子你以当初买房的钱算帐,那这几年房子涨价你怎不说,我们装修费你怎不说?4,退2010年买房的钱,合理吗?避重就轻!广大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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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yy531 发表于 2017-1-3 12: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樱桃小丸子99 发表于 2017-1-3 11:34
你这说的低于市场价,2013年买房3698一个平方,算是低于市场价么??而且你这产权办下来有啥用,连孩子的户 ...

您好,关于落户事宜,我们已与南苑社区衔接,最近社区工作人员正在入户调查,待调查入户工作结束社区接手后,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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