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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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角 发表于 2010-1-27 11: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志愿者团队需要在改进中不断完善,组织者应虚心听取大家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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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快语 发表于 2010-1-27 11: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啦啦发的捐款名单里怎么不见酒泉刀郎的捐款数目!!!
您发动广大志愿者募捐,可不见您的爱心,是不是这就是所谓的领导作风!出谋划策就可以了,至于嘛捐款让你手下的人去做的?还是您私自不留名的悄悄避开志愿者去了病房捐助?不能这样啊!在不为出风头可也要让志愿者看见,要不你这组织者党的可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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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言快语 发表于 2010-1-27 11: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宏飞,你是不是有病?还是故意演讲?
同样的回复发在两个炙手可热的帖子里!
你不把刀哥撇的爬不起来你不心甘啊!
再说你看看你!每次聚会次咋的喝酒醉厉害,A的酒钱每次是多少!可作为志愿者的发起人你每次捐出的却不如街头爱心人士的零头!从这一点我把你鄙视完了!
幸亏这次的捐款钱额不在你手里头,要不你有可能还拿去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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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 发表于 2010-1-27 13: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宏飞,你是不是有病?还是故意演讲?
同样的回复发在两个炙手可热的帖子里!
你不把刀哥撇的爬不起来你不心 ...
直言快语 发表于 2010-1-27 11:07



    不骂你都由不得~~恐怕你脑子进水了~~不管你是马甲还是什么~~兴风作浪的如此往返于两个论坛~~
露马脚了吧~~你回帖回的激动的~都不用大脑了~~最近宏飞在酒泉在线的论坛里说话了吗??~接从那边复制过来就发上去了?????????
做事情、发帖~~要经过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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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独自凉 发表于 2010-1-27 14: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不表示反对
请你认清酒泉网络志愿者的主题,既然是网络志愿者肯定来自于某个网站
本次募捐从组织到实施,发起人即费时间又费精力和财力,难道真就如楼主所说的为了卖一篮花,给自己的网站做广告吗?他们在付出时间和精力/财力的时候你在哪?再说本次募捐的网友来自酒泉红柳论坛,酒泉都市网,酒泉户外论坛,印制条幅也无可厚非,表明了志愿者所在的网站,我不知道你发此贴的用意何在,但我请你理解组织者的初衷,是为了唤起更多有爱心的朋友加入到我们中来,壮大我们的队伍,而不是为了标榜自己的网站,我们提供平台给大家,不要来妄加指责,从中国志愿者网到各地方的志愿者网都非常清楚的阐明网站运营需要成本,志愿者活动需要成本,我们不是慈善机构,也不可能让那个人来出这个钱。组织募捐公摊成本是很正常的,楼主言辞凿凿,好像我们捞到什么好处,我们不需要这样的人,干事的时候躲在背后,干完了来挑三拣四。你觉得有意思吗?记得有句话说得好“我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因为有的人就不是人”你还在这一冕堂皇的指责别人,你配吗?你有这个资格吗?
你穿上马甲我们也很清楚你是谁,因为你的IP地址出卖了你。中国的俗话说的好“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用到楼主身上一点不为过,你敢退去马甲站出来吗?其他的话不想多说,我希望你堂堂正正的做个人,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君子坦荡荡,我是收了50元的条幅,我也捐款了,成本是我们组织者共同商定,并公开款项的事,你无需指责谁?
你不是要条幅吗?我传上来大家看看上面写的什么?
横幅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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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强 发表于 2010-1-27 14: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酒泉都市网——酒泉户外论坛做广告宣传的成分要大于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组织爱心募捐的成分。我觉得既然我们做的欠妥,应该理直气壮的承认自己的失误不就的了,没有必要在这里争争吵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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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雄鹰 发表于 2010-1-27 14: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哥回复的真及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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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公子 发表于 2010-1-27 15: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献爱心的同时为支持单位做点小广告又有什么不行的,新浪,搜狐,国内各大网站,在做公益的时候难道都不会标注他公司的LOGO?我们离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好像还有很长一段时期要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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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夏夜雨声 发表于 2010-1-28 08: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很火的事情在添一把柴,再问有关人员:这样花钱合适吗?

本帖最后由 夏夜雨声 于 2010-1-28 10:38 编辑

我在红柳论坛发的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质疑的这个帖子,两次被酒泉刀郎删除,不做亏心事,不拍鬼敲门,有啥害怕的呢,刀郎你在有没有新鲜的招数了,你就会玩删帖子,就会玩退出吗?
   
    在这里我送网友为你准备的几个字“刚愎自用   独断专横 心胸狭窄   唯利是图  

    我今天将昨天删除的《本来很火的事情在添一把柴,再问有关人员:这样花钱合适吗?》帖子再次发出(为了防止酒泉刀郎的删帖,也在酒泉在线同时上传)!!
对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再次质疑?

    下午上网刚看了看帖子的回复,下载了个西风上传的横幅图片,还没有来得及回复,帖子就被删除了。
   
    我觉得既然有人提出了质疑,当事人应该给最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不要把帖子一删了事,事实胜于雄辩,在这里我还得恳请有关人员对此事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也恳请不要删了我的帖子!!

     附件一:酒泉刀郎昨晚删除我“本来很火的事情在添一把柴,再问有关人员:这样花钱合适吗?”理由QQ截图:
QQ截图未命名6.png

       附件二:第一次发的对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质疑的帖子内容如下:
   
     看了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说明,个人觉得有一点不合适,在此请广大网友及爱心市民提出自己的看法!

    1、雨南条幅50元,印的啥条幅,是不是为宣传红柳论坛、酒泉户外、酒泉在线做广告的那条,费用在爱心市民募捐的款项里面支出合适吗?是不是代表爱心市民募捐的真实愿望?请上传条幅照片!   

     2、西风条幅50元,是不是位宣传酒泉都市网、酒泉户外论坛做广告的那条,费用在爱心市民募捐的款项里面支出合适吗?是不是代表爱心市民募捐的真实愿望?请上传条幅的图片!
   
     3、浓浓花店花篮   60元,既然给你冠名了,也为你做广告宣传了,再拿爱心市民为小卓雅募捐的钱来买这个花篮合适吗?小卓雅需要的是钱,而不是花篮!

     请大家理性跟帖发表自己的看法!!

   
    附件三:第二次发贴对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质疑的回复的帖子内容如下
对各位网友对楼主提出的质疑的回复:
    1、关于楼主是否为小卓雅捐款了没有的问题,我负责任的说,我捐了,不算多,也没有少捐。
    2、关于为啥要在酒泉在线和红柳论坛重复发帖子问题,因为此贴与酒泉在线和红柳论坛都有关系。
    3、关于有的网友提出让楼主赞助志愿者活动经费问题,要是有合适的、好的活动主题我会尽力而为的,因为我是志愿者活动的热心参与者。
    4、关于志愿者团队的回复我感觉没有一个针对楼主提出的质疑来回复,都在转移话题。
    5、正如楼上网友所说,我也没有看到赞助单位捐助的一文钱。
    6、我今天到小西街花店去看了看,就你们那天买的那个花,我问了45元就可以成交,花店老板说你们要是去看小卓雅,我们看了飞天周刊了,给你们免费送一个好的花篮
    7、“23日的活动我参加了,最后的那160元的支出,也是经过了在场的牛虻,啦啦,我,西风,大挑担几个人商议同意了支出的”,你们可以代表全体志愿者和募捐的爱心市民的捐款意愿吗
    8、楼主提出的上传两条横幅的图片问题,咋没有人上传啊,传上来大家看看是不是为你们做广告啊!
    9、酒泉刀郎也说了,此贴为他的浓浓鲜花店也做了很好的广告,如下次用捐款钱买鲜花一定不要忘了浓浓鲜花花店。
    10、再次提醒跟帖网友站在公平、公正的位置来发表自己的看法。不要恶意进行人身攻击。
   

    附件四:用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款购买的为酒泉都市网——酒泉户外论坛做广告宣传的有争议的横幅与160元开支的图片QQ截图!
QQ截图未命名.jpg QQ截图未命名.jpg

    附件五:昨晚删除帖子的部分网友的回复QQ截图
QQ截图未命名1.png
QQ截图未命名2.png
QQ截图未命名5.png
QQ截图未命名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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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畔伊人 发表于 2010-1-28 10: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是好事,怎么现在是这样的啊。。。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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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0: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看楼主最后到底想组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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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0: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给你加把柴火:

酒泉刀郎---浓浓鲜花店

地址:肃州区西大街酒泉市人民医院大门对面

电话: 1891937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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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夏夜雨声 发表于 2010-1-28 1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红柳论坛发的酒泉网络志愿者、爱心市民为果园乡9岁脑瘤失明小女孩爱心募捐有关费用支出的质疑的这个帖子,三次被酒泉刀郎删除,现在又禁止发言了,试问酒泉刀狼,你不做亏心事,不拍鬼敲门,有啥害怕的呢,刀郎你在有没有新鲜的招数了,你就会玩删帖子,就会玩退出吗?
    在这里我送网友为你准备的几个字“刚愎自用   独断专横 心胸狭窄   唯利是图  ”
    我觉得既然有人提出了质疑,你酒泉刀郎应该给最好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不要把帖子一删了事,事实胜于雄辩,在这里我还得恳请有关人员对此事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也恳请不要删了我的帖子!!
     实际上也没有啥,你酒泉刀郎就是拿爱心人士募捐的钱给酒泉刀郎扶贫了一下,也不多就60元啊,酒泉刀郎一开始你不是叫的最响亮,浓浓鲜花店要赞助吗,不但没有看到你赞助的一文钱,还赚走了小孩的60元救命钱。
     再次提醒跟帖网友站在公平、公正的位置来发表自己的看法。不要恶意进行人身攻击。


QQ截图未命名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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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0: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泉刀郎 于 2010-1-28 11:01 编辑

楼主,对于你这种成心找事的人,你的帖子我就删除!

如果你是真正关心志愿者活动的人,真心解决问题的人,
你就不会把一个帖子到处发,然后还一次又一次的到处发吧!

你这样处心积虑,居心何在?

搞冰志愿活动团队吗?

你要是有能力做到十全十美的活动,我第一个支持你!

有这些上马甲,有这到处煽风点火的时间,你多去组点实际的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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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0: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人为志愿活动做了多少事情,大家如果谁有兴趣去找一下相关帖子!相信会有结论!

不是你说了就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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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雄鹰 发表于 2010-1-28 11: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之极,一天上班就是在网上捣闲话,试问你对得起党和人民给你发的那点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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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夏夜雨声 发表于 2010-1-28 11: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开始没有别的意思,就让大家知道160元的募捐款花的到底合适不合适,是你酒泉刀郎不依不饶,一次次删我的帖子!!明明错了就死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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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1: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楼主本帖子的标题吧:

本来很火的事情在添一把柴,再问有关人员:这样花钱合适吗?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楼主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有你这样关心志愿活动的吗?什么叫个‘本来很火的事情在添一把柴’???这就是你真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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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1: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泉刀郎 于 2010-1-28 11:18 编辑
我一开始没有别的意思,就让大家知道160元的募捐款花的到底合适不合适,是你酒泉刀郎不依不饶,一次次删我的 ...
夏夜雨声 发表于 2010-1-28 11:08



    可笑之极,在活动中出现问题,是难免的。活动已经结束了,
   你所提出的意见如果有合适的,我们自然会在下次活动中注意。
   要我承认什么错误?
   
   要不要我写上个100000字的悔过书啊?

   对于一个大家都已经知道的事实,你一而在,再二三的翻出来发帖子!是何居心?

   你以为这儿是红柳么?会有那么多人关心这方面么?

   也就我和你而已。。。88。。。没时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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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の桔子 发表于 2010-1-28 11: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没想参与这个事情,募捐的事我也只是参加了,并没有策划,组织和决策...
但是有句话不得不说下,昨天红柳那个第一次质疑的帖子并非酒泉刀郎删除,而是版主看到已经有网友不理智的开始人身攻击,为了避免事态发展太严重删除的,楼主这点冤枉刀郎了...
至于后来又发的帖子就不清楚了...
话毕,退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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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夏夜雨声 发表于 2010-1-28 11: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谁删的
QQ截图.jpg QQ截图未命名6.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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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1: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次就是我删除的,你的马甲也是我禁止发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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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の桔子 发表于 2010-1-28 11: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我不是你们任何一方的马甲,也不准备和你们任何一方打口水仗...
但是你几次发的贴图确实都是第二次帖子的删除记录,第一次的帖子叫什么我想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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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絮 发表于 2010-1-28 11: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用爱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需要我们帮助的弱势人给以最实际的帮助,而不是一篮花和一副边幅!
倒不如送一把青菜来得实惠!
要是这160元钱用在这里,小卓雅该多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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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絮 发表于 2010-1-28 1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楼主,希望得到酒泉刀郎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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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0-1-28 11: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志愿者活动要的是真正走出来,参与进去的人,纸上谈兵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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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絮 发表于 2010-1-28 1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欲盖弥彰!
擅用职权啊!典型的官僚主义!
酒泉刀郎,不能好好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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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絮 发表于 2010-1-28 11: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酒泉刀郎


    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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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絮 发表于 2010-1-28 11:4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蓝色の桔子


   人家都自己承认了,你还在这里维护什么?
  真是的!
  是啊,说的没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问一般智商的穷人,是要一篮花还是要一把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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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絮 发表于 2010-1-28 11: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酒泉刀郎


    回到你的一亩三分地,楼主还能说话吗?
   且,霸道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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