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过斑马线,人离车那么远,怎么就违法了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又根据公安部123号令:“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元,记3分;对于行人闯红灯等行为将处10元罚款,对于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10元罚款~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应主动礼让行人。以下三种情况都是违法行为:
第一种:行人正从斑马线过马路时,驾驶员驾车鸣笛示意行人让行并快速通过斑马线;
第二种: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强行冲散过马路的队伍,比如学生放学排队从斑马线上过马路时,仍然有驾驶员强行通过,切断过马路行人的队伍;
第三种:在斑马线前的导向车内,前车已经停车让行,而后车却变道强行通过斑马线的行为。
请交警队回复你们所谓的礼让行人,标准是什么? 难道斑马线上只要有人,所有的车都得等着吗?这不是无形中增加了拥堵吗?去交警队问了一下,人家回复:没办法,人是肉做的,我也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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