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我以为在该平台发表了相关政府部门人员不作为行为,对方会知错就改。谁知将我2018年10月16日发的帖既然隐藏了,我死活找不到了,请问隐藏我帖子人员是何居心?我的人身财产本来遭受了重大损失,现在我的心灵也备受摧残。请问相关政府部门人员你们对于我的遭遇这个态度这个处理方式是没错的?你们蔑视我就算了,既然蔑视我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务员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订)》等法律条文如此无视吗?看到请立即恢复我的帖子。请行的端做的正,无愧于天,不委于已,不畏于言,方是君子之风,乃可友四方,行天下,成大事。若是心有邪念,怀不测,图侥幸,贪小利,必将为人所不齿,为潮流所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