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助长了“安盛景园小区”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歪风邪气!

  [复制链接]
墨渊 发表于 2022-9-11 11: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肃州区住建局:   
      安盛景园小区地处幸福里小区西侧,一个仅有两栋楼的小区,小区原属国家电网超高压职工家属院。现在的物业由酒泉世纪阳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环境开阔卫生服务都不错。可是偏偏在这个小区里,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阻碍他人停车、占用他人车位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业委会主任带头乱停乱放,物业公司不管不问并美其名曰:临时车辆上去一阵就下来了。导致一个本应和谐却因为乱停乱放车辆的原因,给很多业主带来了烦恼。希望有关部门深入走访,检查监督看看到底是谁助长了小区乱停乱放的歪风邪气,还一个公道给我们!
更多图片 小图 大图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2 10: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五中的车是本小区业委会主任的车,作为业委会副主任的阳春白雪公然在小区群里助长乱停乱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品头论足 发表于 2022-9-12 14: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找业委会主任,现在有业委会了,就是物业不让临时车停的话,也得征得业委会的同意

点评

关键问题不是让不让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而是业委会主任带头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12 15:0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2 15: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品头论足 发表于 2022-9-12 14:52
建议楼主找业委会主任,现在有业委会了,就是物业不让临时车停的话,也得征得业委会的同意 ...

关键问题不是让不让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而是业委会主任带头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点评

那就直接去找社区主管领导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12 17: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品头论足 发表于 2022-9-12 17: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渊 发表于 2022-9-12 15:09
关键问题不是让不让外来车辆临时停车,而是业委会主任带头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

那就直接去找社区主管领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QQ 发表于 2022-9-13 11: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81314 发表于 2022-9-13 11: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长酒喝大了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啦!你懂什么?本来安盛家园小区的停车位12万元出售给,就是无法无效行为;全体业主的公共部位,让尔等之辈区区1万元就攫取而得,试问:难道酒泉城区停车位价值1万元吗?其他业主为什么不能1万元也可以购买一个停车位?开发商非法出售给业主?如今成立了业委会,完全可以推翻和追究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不然,让一部分有车位的业主,侵占没有车位业主的公共利益!你B夹的悄悄滴吧!伤风带起咳嗽,我们没有车位的业主可以成立诉求委员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就安盛家园小区停车位开发商和私人私自交易购买公共部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决。让1万元购买车位的业主,按照市场价格10-12万元补交公共停车位差价?补充公共维修基金!听说个别人1万元霸占2个车位,哪里来的土匪恶霸占用小区公共部位?其他有车业主难道没有1万元购买不起车位吗?建议:肃州区建设部门彻底清查安盛家园小区开发商私自出售公共部位停车位的违法侵权行为!

补充内容 (2022-9-13 11:46):
是开发商1万元出售的!不是12万!字打错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81314 发表于 2022-9-13 11:5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安盛家园小区全体业主行动起来,就公共部位停车位的产权归属及部分业主1万元购买停车位的合法性进行公决?收回非法私自交易公共停车位?规划统一均衡公平的小区公共停车位,让没有车的业主也拥有停车的权利!让多占公共部位停车位业主付出更高的代价,还全体业主一个公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音乐盒 发表于 2022-9-13 12: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傻逼楼主,1万块钱的车位经常在群里瞎逼逼,好像多少万买的一样!经常在群里发关于挪车的垃圾图片,垃圾信息骚扰整个小区业主!牛逼了去建个彩钢房,或者死了把你埋进去!

点评

那里来地畜生,没大没小在大人说话的地方随便诅咒你老子!  发表于 2022-9-13 18: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81314 发表于 2022-9-13 12: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本人了解:安盛家园小区公共部位的停车位88个,全部由开发商私自私下按照1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但没有出具任何凭证!按照《物权法》及《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不得私自出售公共部位及公共场地!因此,安盛家园小区的停车位属于无法无效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共用!小区220户业主,只有88个公共停车位,一个停车位仅仅1万元就让88个别业主私自购买,完全属于无法行为,侵害了其他132户业主的合法权利。小区建成8年了,也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应但就关于停车位的事情进行彻底解决,还其他业主停车位的一个公平!不然,小区好多公共停车位其实都空着,让个别人上锁,没有车位的业主车辆无法停放,属于公共资源严重浪费,只能在道路或门口停放,也属于无奈之举。因此,恳请小区全体业主积极行动起来,依靠业委会的作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诉求。还全体业主一个公正公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81314 发表于 2022-9-13 12: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业委会主任出来冒个泡,就驴建华反映的问题有何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音乐盒 发表于 2022-9-13 12:02
傻逼楼主,1万块钱的车位经常在群里瞎逼逼,好像多少万买的一样!经常在群里发关于挪车的垃圾图片,垃圾信 ...

对于你这种没有素质的垃圾,我真想不通谁生下来的!对于车位多少钱买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影响他人停车出入,就是你的不对,是人都知道,难道你............吗?


补充内容 (2022-9-13 18:39):
现在2.5元一个,你也可以买呀没人拦着你,你是不是算了算一年交600元,40年才交2.4万元,觉得买不如租才舍不得!

补充内容 (2022-9-13 18:41):
是2.5万元,前几天群里有人发了,还有电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16609375678 发表于 2022-9-13 11:45
建议楼长酒喝大了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啦!你懂什么?本来安盛家园小区的停车位12万元出售给,就是无法无效行 ...

怎么查都应该,只要依法合规没有人不支持,但是小区群里现在还有卖车位的,2.5万元一个,也没见有多少人积极地去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多少钱卖车位的事,不管是业委会、还是业主都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个无可厚非。但是对于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影响他人的行为,必须受到谴责和制约,对于各别出言不逊、满嘴脏话的人请自重。你就是脏话再多,也得遵守社会公德!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肃州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开展,按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上级工作要求,针对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的问题,现向社会公布“小微权力”维权通告,全面接受群众监督投诉并提出意见建议。

如果您发现以下情况,可向相应部门进行电话投诉,以便受理并分类处理。

1.如果您在停车过程中发现在中心城区、繁华地段、老旧小区以及学校、医院、景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车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停车设施规划不足的,可以向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投诉。

2.如果您在停车过程中发现住宅小区停车位未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只售不租,车辆“有位难停”的;小区内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影响停车出行,小区物业公司不管理,不解决的,可以向区住建局投诉。

3.如果您在停车过程中发现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的;单位、各类经营门店、小区外围安装道闸,摆放障碍物,圈占专用停车位,占用停车位,圈定收费范围,影响出行的,可以向区执法局投诉。

4.如果您在停车过程中发现单位、经营门店等经营单位未经审批在公共道路擅自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停车场收费的;城区道路人行道、单位、经营门店门前车辆乱停乱放不听劝导或车辆停放不规范,占用消防通道,影响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的;“僵尸车”“罩衣车”长期占用城市道路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可以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投诉。

5.对停车服务收费依据、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不清楚的,可以向区发改局投诉。

6.如果您在停车过程中发现停车场随意设定不按审批标准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导致消费纠纷的;停车场所管理人员服务态度蛮横恶劣的;停车场经营单位的停车收费票据管理不规范,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的,可以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7.如果您在公共停车场审批经营过程中发现相关各部门监管措施不力,在审批备案、验收等工作拖沓、效率低下、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监管缺位等作风问题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公共停车场经营项目,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的;纵容、操控、指使收费人员乱收费,不如实全额上缴停车费,规避检查、从中渔利、偷税漏税等问题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委举报。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110、0937-2613596

区自然资源局 0937-2662702

区市场监管局 0937-2612315

区纪委监委 0937-2617396

区住建局 0937-2838818

区发改局 0927-2851626

区执法局 0937-2636680



肃州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8月19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5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是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使用与归属的规定。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对于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条与第二百七十六条实际上是对于此前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调整,关于车位、车库归属的规定在先,而关于车库使用的规则在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16609375678 发表于 2022-9-13 12:09
具本人了解:安盛家园小区公共部位的停车位88个,全部由开发商私自私下按照1万元的价格进行出售,但没有出 ...

帮你温习一下民法典: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是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使用与归属的规定。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对于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条与第二百七十六条实际上是对于此前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调整,关于车位、车库归属的规定在先,而关于车库使用的规则在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音乐盒 发表于 2022-9-13 19: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渊 发表于 2022-9-13 18:19
对于你这种没有素质的垃圾,我真想不通谁生下来的!对于车位多少钱买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占 ...

傻逼,经常在群里发图片让挪车不就是你妈?有本事自己去打电话联系,别他妈一天在群里逼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4 08: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音乐盒 发表于 2022-9-13 19:50
傻逼,经常在群里发图片让挪车不就是你妈?有本事自己去打电话联系,别他妈一天在群里逼逼! ...

看你像3岁儿童不与你计较,但是告诫你把你的嘴放干净。很多车乱停乱放并且没有电话,我们只能麻烦门房,在小区业主群里多次反映。不过我又请问你们,为什么在停车时不本着:“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原则”停车,而是一定要阻碍别人,麻烦更多的人。在再说了,又凭什么让遵守秩序的人,为你们这些不遵守社会秩序与公德人消耗时间去买单。从你的污秽言语和乱停乱放的行为中可以看出你的素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4 08: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88个车位,是在小区建设前期就规划设计的。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即便是当时开放商免费赠送给谁使用我们又能说什么呢?更何况当时开发商还提供了国税局的正式销售发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81314 发表于 2022-9-14 08: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是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使用与归属的规定。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对于占用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条与第二百七十六条实际上是对于此前的《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调整,关于车位、车库归属的规定在先,而关于车库使用的规则在后。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请问:你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吗?看看你的房产证上有停车位吗?再看看规划图上,你的停车位是不是属于小区公共场地还是专属停车场?[[color=Sienna]b]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是全体业主共有共用部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781314 发表于 2022-9-14 08: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4 08: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16609375678 发表于 2022-9-14 08:53
楼主: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是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使用与归属的规定。在建筑规划区内,规划用于停放 ...

建议你去档案馆查看一下当时的设计规划,税务局实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经开放商在规划局、建设局备案后,才能出具销售发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4 09: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墨渊 发表于 2022-9-14 08:57
建议你去档案馆查看一下当时的设计规划,税务局实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经开放商在规划局、建设局备案后, ...

你可以向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咨询了解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JQ_yan 发表于 2022-9-14 09: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L老板的两辆豪车嚯嚯完紫竹苑又去嚯嚯安盛景园了,看来安盛景园因抢车位又要步紫竹苑后尘被闹乱了!矛盾升级,是不是下一步又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剧情:群里发图挪车、吵架、装地锁,锁车,拆道闸……

点评

你说霍霍就霍霍吧,做好自己,我管不了任何人的嘴!不过你要对你的言行负责!  发表于 2022-9-14 17:51
谁是谁飞一切自有公道在!  发表于 2022-9-14 17: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鬼十三 发表于 2022-9-14 10: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尐糖罐〞 发表于 2022-9-14 10: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盛景园小区全体业主:大家好!
关于本小区业主投诉:“谁助长了安盛景园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歪风邪气”!的网络帖子。物业公司于当日就此项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本小区确实存在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不按规划停车线停放的现象,物业公司责令相关停放车辆进行了现场整改。并根据9月13日物管部门、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四方现场督查会议要求,就安盛景园小区停车做如下说明:
1、 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临时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加强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
2、对于临时进入小区的外来车辆、业主亲戚朋友的车辆及送货送人的车辆,是否正常通行或禁止进入本小区等问题,需要由小区业委会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再做出相关决定及管理办法执行。
酒泉世纪阳光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4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懵懂已成往事 发表于 2022-9-14 14:20:5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既然楼主花钱买了车位。无故被人阻挡,不应该投诉吗?停车总得考虑别人能不能出去,能不能进来,有没有阻挡到别人。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远处的背影 发表于 2022-9-14 17:15:5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太年轻了 多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墨渊 发表于 2022-9-14 17: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尐糖罐〞 发表于 2022-9-14 10:34
安盛景园小区全体业主:大家好!
关于本小区业主投诉:“谁助长了安盛景园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的歪风邪气”!的 ...

      知错就改才是业委会、物业公司、我们每位业主应尽的义务,我们争论这么多核心是什么?核心是部分业主将车辆乱停乱放在了消防通道上,并且影响他人出行,如果是临时停车:道路交通法有明确说明,不超过高五分钟,更何况是消防通道!很简单的问题就是消防通道停车是对还是错!都不是小孩子这个问题应该都明白吧!

补充内容 (2022-9-14 17:46):
临时车辆安全、有序、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出入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是进入小区超速行驶、以各种理由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绝不允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10-5 19:12 , Processed in 0.648780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