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仁和医院着重声明:
一、事情经过:患者王某某,女性,30岁,因停经5周伴少量阴道流血,于2021年12月8日,第一次来我院就诊,诊断早孕,给予保胎治疗。以后分别于2021年12月15日、12月22日、2022年2月25日在我院复查,给予保胎处理。2022年3月2日第五次来我院就诊,因特殊原因要求终止妊娠,反复谈明利害,并经夫妻双方签字,履行相关手续后在我院行中期引产术。于2022年3月3日10时许给予无痛分娩,于16时行钳刮术。术后第二天复查彩超提示:宫腔内强弱不均回声(6.3x2.8cm多考虑残留组织),建议患者先行药物治疗,继续观察阴道流血情况。10天后,于3月14日医生主动约患者复查彩超提示: 宫腔内强弱不均回声及强回声(2.8X1.8cm,及1.3cm条状略强回声,多考虑残留组织)。与患者讲明有关情况,经患者同意后在我院行清宫术,术后给予对症治疗。10天后,于3月24日复查彩超提示:宫腔内强弱不均回声(3.0X2.7cm宫腔内残留)。为彻底解决好引产后遗留问题,找到对患者最好的治疗办法,我院出面积极邦助患者与酒泉市医院专家、酒泉妇幼保健院专家会诊讨论病情,听取专家意见,继续保守治疗无效后,于2022年4月8日在酒泉市妇幼保健院行宫腔镜检查治疗。
二、医院的态度:患者在我院就诊进程中,因多方面原因(1.前期应用保胎药物;2.大月份引产;3.宫口一直不开;3.医生经验不够丰富等等),出现上述问题,临床也常见,我院一直在尽最大的努力协助解决,没有回避问题,而是在酒泉地区现有的条件下,积极寻求创伤最小,对患者恢复最好的治疗手段去解决问题,并且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答应后期的治疗费用全部由医院解决。在此我们也正告患者及其家属,走正常的途径解决双方间存在的矛盾纠纷。解决医疗纠纷的5条主要途径,我院已向患者及家属明确告知。今天再次明确告知: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我院也在此保证,只要患者及其家属走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无论选择那条途径。我院一定会全力配合,提供各种资料、证据。希望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来我院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问题,不要在社交平台网站或其他公众平台恶意诋毁医院的声誉和形象,请撤回或澄清对我院的不当言论,消除给我院造成的恶劣影响。我院医疗纠纷办电话:0937-2829606. 法律咨询电话:12348. 投诉电话:0937-2632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