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门和供暖部门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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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而不答 发表于 2021-6-4 20:53:5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那个部门在北新街17号楼换暖气阀门,将管道的保温材料弄掉了,满楼梯都是垃圾,即不清理,也不恢复原貌。晚上要把人拌的从楼梯上滚了下来,请问谁负责?拆了为什么不恢复原样?破坏搞完屁股一拍就走吗?谁来负责恢复?监督机制在那?都是不做为的部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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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韡峇 发表于 2021-6-5 08:56:0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皇协军路过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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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xtd2006 发表于 2021-6-8 19:3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唐街南社区授权东关楼群业主委员会将428个车位固定给某些业主。这样不仅侵犯了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的权利,而且也增加了管理难度。业委会不作为,社区装失聪,600多个车主,400多车位,如此分配人为的带来的权益侵犯,只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来解决。由此发生的法律诉讼也屡见不鲜,给社会带来的综合成本也不能小觑。车位问题涉及老百姓的每日生活,还请政府部门能慎重考虑,按照物权法和民法典275条相关规定,小区地面道路是大家共有财产,不应人为的分配给某些人。前面反应过,工作人员以民法典第六章第280条上半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来回复,有点断章取义。却不看下半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很明显已经侵害了部分业主的权益,难道我们还要维护它,不应该得到纠正吗?请政府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切实贯彻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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