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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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酒向涟漪 发表于 2021-5-19 10: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住房公积金能提取吗?有什么条件?能提取多少?
最后回复时间:2021-05-20 11:25:18官方发言人回复了此贴
蜜意柔情 发表于 2021-5-19 15: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来说有一下几种公积金提取
1.购房
2.房屋翻建、大修
3.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 可以按年提取房屋租金
4.退休清算剩余公积金
5.清偿贷款
6.购买公积金理财、保险等

补充内容 (2021-5-19 15:01):
以酒泉市为例除第三种是一年1.6万的金额上限,其它的无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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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公积金 发表于 2021-5-20 11:2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倾酒向涟漪网友您好:
发帖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酒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四)离休、退休的;(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第七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职工在本市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冲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二)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期间的;(三)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的;(四)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职工,自失信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至移除失信名单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五)不在本办法规定的提取范围的其他情形。
您咨询的提取金额多少的问题,因提取类型不同提取额度不一,更多详情请您于工作日内致电咨询,或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与您取得联系。
    全省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市政务中心公积金服务专区:2851861
区政务中心公积金服务专区:5995047
肃州区分中心办公区电话:2665550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肃州区分中心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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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Y 发表于 2021-6-11 16: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我们是公司给缴纳的公积金,如果我辞职不干了,是不是可以随时提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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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马甲 发表于 2021-6-11 16: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休才能全取,其他都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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