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种奇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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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主怪咖 发表于 2018-11-23 12:00:5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酒泉瀚海明珠南区20号楼一单元202房子之前被泡,(由于新装修的婚房,长时间没住人,没有及时发现房子被泡而导致房子好多物品损坏,损失近一万,)之后找瀚海明珠物业和楼上三到十一楼住户多次协商无果,打算经法律程序起诉,找律师咨询说我们的证据不够不能起诉楼上住户,让我们找物业要证据之后再进行起诉,因为房子被泡是物业最先发现,经本人到场后瀚海明珠物业已经把房子大面积收拾了一下,本人没有拍到当时被泡的照片,现在找物业后,物业竟然说拍到的照片删了,物业经理还说他的手机坏了给我们提供不了证据,当时物业说的给我打扫房间是给我帮忙,现在才知道那是毁灭证据,宁愿得罪我们一户也不能得罪楼上的九户,如果当时房子被泡的是你们物业经理的房子你们物业跑得比狗快,狼狈为奸这个成语被你们物业用的淋漓尽致,现在我们只能自己花钱处理,本来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有一部分人就会被不公平的对待,人之常情,这就是人性!备注:(我只是针对瀚海明珠物业的个别人和领导,)
 楼主| 萌主怪咖 发表于 2018-11-23 12:45:1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人心?还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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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916589 发表于 2018-11-23 14: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住进来来三年了都不装门禁系统,楼道内各种脏,家门上各种小广告,不知道道物业除了收费还会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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