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东片区“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主题知识竞赛!!!

[复制链接]
汉唐街南社区 发表于 2018-6-25 15: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由东南街道牵头组织东北街道、工业园街道、东南街道共10个社区,开展了街道社区东片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知识竞赛。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过紧张激烈的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和加时赛环节后,金泉路社区代表队获得本次竞赛的一等奖、民主街社区、汉唐街北社区代表队获得二等奖,汉唐街南社区、北新街社区、东关苑社区获得三等奖。
此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知识竞赛的举办,一方面是对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成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阅,另一方面很好的展现了街道社区干部勤奋学习、团结一心、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DSC_0452 - 副本.JPG
DSC_0461_副本.jpg
零点1008 发表于 2018-6-26 08: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能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tsxtd2006 发表于 2021-4-23 15: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东关楼群公共停车位的有关问题
我是一名东关楼群的业主,现将小区公共停车位存在的问题反映如下:
1. 本小区总共有停车位398个,由小区自管委员会通过抓号的方式分配给每位有车的业主使用。从小区自管委员会相关人员得知,所有车位已租空。实际的情况是小区停车位利用率一直不高,白天显示有200多个余位,晚上十一点多还有170多个余位,造成公共资源的极大浪费现象。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样造成的问题是新的有车业主无处停车,空车位却有很多。因此,我的诉求是车位应该采取不固定的方式,每位交了停车费的业主都可以停车,每位业主享有平等的权利,毕竟很多小区都是这样做的。这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2. 小区自管委员会禁止一切外来车辆进入,包括救护车等特种车辆需要进入时,要给管理人员打电话才开门,如果因此耽误病情等事故谁来负责?明明小区门口贴有《酒泉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了小区以外车辆可以缴费进入,不足30分钟免费的规定。却不按此规定执行,流于形式。谁家不来个亲戚朋友,不让外来车辆进入缺乏基本的人性化关怀。
以上两点诉求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10-6 06:39 , Processed in 0.290025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