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车管所,问下摩托车上牌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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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猪 发表于 2017-8-24 12: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麻烦问下酒泉车管所的同志,本人于2011年购买摩托车一辆,当时去挂酒泉车管所挂过牌,后被车管所同志告知车辆排量为O2,不允许挂牌,后来就搁置了,现在将该摩托车卖给他人,签订有摩托车出售协议,且车辆发票,合格证都在,一并给购车人了,现购车人去瓜州车管所上牌,却被告知必须要本人的暂住证方可办理牌照,因为发票上的名字写的是本人的,如果本人开具暂住证并办理上牌的话,车辆不是依然在本人名下么?像这种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啊~~麻烦了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7-8-24 16:49:0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注册登记第八条规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办理注册登记时,除审查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证明外,还应当审查原始来历证明。  新车主需携带身份证、原始购车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合格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去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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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逃跑的猪 发表于 2017-10-10 19: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7-8-24 16:49
网友你好,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注册登记第八条规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办理注册登记时, ...

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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