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法律早班车【8月15日周二】---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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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quanlawer 发表于 2017-8-15 15: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那么,在何种情况下,老赖需要负刑事责任呢?本文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以下解析。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老赖对法院判决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刑法》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并不是说老赖所有拒绝履行、逃避债务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具备如下的条件:
     (一)存在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要使老赖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就是,债权人已经拿到了法院要求老赖履行还款义务的生效裁判。所谓“生效裁判”是指已经超过法定上诉期限而没有上诉的判决和裁定以及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其中“裁定”还包括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对于没有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因为尚不具备依法执行的条件,自然就不会发生拒不执行的问题。
     (二)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果
      债权人胜诉后,老赖仍不还款,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强制执行以及执法人员的劝说,老赖终于如数还款,这时候老赖就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经过强制执行并且执法人员劝说后,老赖仍不履行,这时候才可以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要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定罪处罚。
     (三)有能力还钱而拒不还钱
      老赖必须具有拒绝履行裁判文书上确定的还钱义务的行为。拒绝的行为如殴打、捆绑执行人员,抢走执行标的、砸毁执行工具、车辆;以暴力伤害、加害亲属、揭露隐私、破坏名誉等威胁、恫吓执行人员;转移、隐藏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执行通知置之不理或者躲藏、逃避等。其次老赖必须本身是有能力还债的。倘若没有能力则是无法执行,而不是拒绝执行。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法院查实证明老赖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老赖在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为了逃避,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如何判断“老赖”是否具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呢?
      1.还款能力的判断时间,以老赖在判决生效后的还款能力为基准。如果老赖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突发事件确实丧失了还款的能力,则老赖就不构成本罪。
      2.还款能力程度的判断,以老赖真实的财产状况为判断内容,比如根据工资、存款、房屋、日常消费等对其还款能力进行判断。
     3.除此之外,还要注意是否通过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以及不合理的转让财产等行为故意伪造假象以逃避还款义务,如有这类行为也属于“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情况。
      (四)拒不执行的情节严重
      根据对刑法的解释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述(五)的情形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四个条件才能够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通过上面的分析,如果无法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老赖只是无力履行义务,是无法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老赖刑事责任的。

                                    
                                     经验                                    专业                                    优秀              
zhangzhiqiang 发表于 2017-8-15 17:41:2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都好,执行到位才算,就我知道的法院执行厅不执行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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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晓生 发表于 2017-8-16 07:43:1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比老赖还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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