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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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飞雪 发表于 2017-8-14 16: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甘政函〔2017〕95号

  酒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酒政发〔2017〕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逐步将酒泉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你市要重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3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你市要依照《总体规划》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45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3平方公里。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你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结合城市功能改造工作,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你市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防风、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你市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切实做好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按期实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完善城市和区域绿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你市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你市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整体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城市特色。

  八、你市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酒泉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九、你市要按照《酒嘉一体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原则,在酒嘉中心城区酒泉片区进行详细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规划许可时,加强与嘉峪关市的沟通和协调,必要时提请省建设厅协调指导。

  十、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共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省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楼主| 祁连飞雪 发表于 2017-8-14 16: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甘政函〔2017〕96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嘉政发〔2017〕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嘉峪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冶金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嘉峪关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将嘉峪关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你市要重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224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你市要依照《总体规划》要求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9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2.7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2.29平方公里,酒钢集团公司用地规模60.41平方公里。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你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结合城市功能改造工作,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你市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涝、防风、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你市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完善城市和区域绿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你市要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你市要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整体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城市特色。

  八、你市要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嘉峪关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

  九、你市要按照《酒嘉一体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原则,在酒嘉中心城区嘉峪关片区进行详细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规划许可时,加强与酒泉市的沟通和协调,必要时提请省建设厅指导协调。

  十、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坚决维护《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共同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省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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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佛 发表于 2017-8-14 16:45:3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酒泉的发展规划,我发现只有人口有数字,其他的都是说了一下,有些还说都没说,没有具体目标,没有具体年限,没有具体标准!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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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模、 发表于 2017-8-14 17:04:2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论是谁把中华文字发扬光大我天朝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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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胸 发表于 2017-8-14 17:13:4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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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时看看 发表于 2017-8-14 17:20:3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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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xh5161 发表于 2017-8-14 18: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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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的 发表于 2017-8-14 19:03:2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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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的 发表于 2017-8-14 19:03:3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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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的 发表于 2017-8-14 19:03:4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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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独 发表于 2017-8-14 19:24:0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要加大酒泉挖路的力度{:mocs_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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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清風 发表于 2017-8-14 21:14:3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废气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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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8-14 22:44:4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省政府批准酒嘉两市城市总体规划





中国甘肃网

8月4日

酒泉为省域副中心城市

嘉峪关为省域次中心城市

中国甘肃网8月4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梁峡林) 根据省政府近日批复《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及《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嘉峪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

酒泉市: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45万人以内

省政府原则同意《酒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酒泉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规划》确定酒泉市63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到2030年,酒泉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45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7.3平方公里。禁止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规划》提出,酒泉市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整体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突出城市特色。按照《酒嘉一体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原则,在酒嘉中心城区酒泉片区进行详细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规划许可时,加强与嘉峪关市的沟通和协调,必要时提请省建设厅协调指导。

嘉峪关:常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

省政府原则同意《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嘉峪关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重要节点城市,省域次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冶金和先进制造业基地。《规划》确定122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到2030年,嘉峪关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50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49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2.7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2.29平方公里,酒钢集团用地规模60.41平方公里。

《规划》提出,嘉峪关市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完善城市和区域绿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按照《酒嘉一体化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原则,在酒嘉中心城区嘉峪关片区进行详细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规划许可时,加强与酒泉市的沟通和协调,必要时提请省建设厅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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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五 发表于 2017-8-15 01:51:52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13年,人口缺口100万,怎么实现?无异于纸上谈兵,人少是硬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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