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交警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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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9376575 发表于 2017-5-19 18:34:5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警开出的罚单是5月15号,到19号去银行缴纳罚款,柜员机显示无信息,不能缴费。可是处罚决定书上写着十五日之后每日承担百分之三的滞纳金,请问十五日之后迟缴一天滞纳金百分之三,那么迟录信息天数的滞纳金谁承机,滞纳金能不能按实际发布网上信息的时间算起。
肃州交通警察 发表于 2017-5-19 18: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请你持违法处罚决定书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与田警官联系,我们从违法处理系统查询后,给你尽快予以解决。

补充内容 (2017-5-19 18:59):
田警官联系电话1389370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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