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执法过程中请口吻略显生硬,不要一棒子日过来 “吹!” 吹完”走!“
你们早晨早起为我们保驾护航我们谢谢你,所以我帮你们编了一个交警文明执法规范,希望你们能看一看,就行了。——————————————————————
附《交警礼仪规范》:
一、公安民警接待前来办事、求助、咨询的群众,态度热情诚恳,语言文明礼貌,语气谦和客气,表述准确通俗,内容言之有理;一般应讲普通话,不得讲粗话、脏话。 二、接待群众报警、报案,应用亲切的语言进行安抚,设法消除其焦急、紧张的情绪,引导其尽快讲清案由、事件、地点等要素,作好记录,并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出警。 三、接待群众信访和投诉,应主动招呼来访者入座,作些寒暄,缓解和打消其不满和对立情绪,耐心倾听和记录其谈话,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接待办理证、照事项的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符合政策、手续齐全的及时办理;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公开告知单”,并作耐心详细的说明;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情,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五、接待老弱病残者,主动上前搀扶就座,服务给予优先照顾;对有特殊困难者,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精神,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并视情提供特殊服务。 六、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虚心听取;属误解的,可作适当解释,消除疑虑;工作有失误的,应立即向群众致歉,并及时改正,取得谅解;不能马上答复的,要做好记录,同时告知来人再次联系的方法,并表示抱歉。 七、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群众的请客、送礼应委婉拒绝,无法返还的礼品,应交由组织出面捐送福利部门或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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