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事不明求解我答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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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2-24 01:17:4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警务广场中有一帖子讲了狄春的被伤一事在派出所回复这个帖子中讲到在李某在拉拽时致狄春头部着地受伤伤了的,而在狄春案件被开庭中作为旁听者听公诉讼人讲到狄春是yang面朝上后脑朝下倒地,而受伤的部为在后脑上,而医院做的是左侧开颅手术将血液请出还有右侧受到重力撞,为什么受伤的地方不是后脑勺,说明了这个案件不是拉拽中受伤的而是证人说的打下的,因为受伤部位不相符说明了故意重伤害罪而不是派出所说的过失重伤罪又说明了案卷不符??求答

jq林风 发表于 2017-2-24 09: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的诊断等必须严格按照医学术语来写。
因为人类头骨中的顶骨有2块,且呈左右分列,因此开颅手术,医生写左侧或右侧是指打开的是左侧的顶骨或者右侧的顶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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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2-24 09:25:3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左侧受]力过度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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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2-24 09:29:5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样的倒地请问头部先倒地的呢,案中凝问重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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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林风 发表于 2017-2-24 10: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按照我说的做一个动作:你坐在椅子上,身体坐直,头部放松,然后身体快速做一个后仰的动作,你会发现,你的头部不仅会跟着身体后仰,而且后仰的角度要大于身体后仰的角度。
因为头部是人类非常重要的组织,当一个人前方发生危险,身体作出后仰动作时,为了保护头部,人类的大脑会让人体的运动系统作出头部大于身体后仰角度的保护性动作,而且这是人类的第一应激反应。因此,一个人如果在后倒的过程中,如果第二应激反应慢,没有及时采取合理的倒地或脚步后撤等动作,往往会头部先着地。
所以,一个人是否会头部着地,不仅仅与推人的力度,还与受力的角度、部位以及被推人是否有防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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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q林风 发表于 2017-2-24 10: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人类的这个保护性动作,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头部,也是为了保护颈部,如果身体作出后仰动作时,头部不能及时作出后仰动作,会导致颈部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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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2-24 10:45:3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案件中派出所说拉拽倒地致头部受伤而在检察院公诉卷中说明倒地部位,而医院诊断左侧受力过猛而致伤的,难道案卷两者不符呀,受伤部位不相同呀,有个别人的行为在里面做笔,相信证人说打下的信,说明受伤位置相同这才有理让人相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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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2-24 11:11:2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件中说是过失重伤罪,到说明了是故意重伤害罪才复合案中受伤位置才对称呀,在者被打者不属与你甲方管理,你急着加油站开业活干不完你找被承包的老板呀你为啥对一个农民工动手呀,在说打工仔不属于你甲方呀,隔看一两层关糸呢说求检察院能有个正确判断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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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人民检察院 发表于 2017-2-24 12: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院办案工作的关心。
      我院认定李某过失致被害人狄某重伤二级的事实依据主要有: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以及法医的鉴定结论和医院救治的伤情证明。庭审中,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被告人李某的辩护律师和被害人狄某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发表了辩护观点和代理意见,法院会在近期作出判决。
      依照法律规定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诉讼原则,我们不便在此对案件事实作出详细陈述,请各位网友理解。如需了解案情,请来我院咨询,或拨打我院公诉科电话2659379。
      再次感谢广大网友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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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2-24 16:18:5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的辛苦,代表狄春家庭说一声谢谢,能对这个家庭有个公平公义的理念,使他与家人能得到心灵的安慰,愿好人有好报,愿天下人平安和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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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正在输入# 发表于 2017-3-14 21:19:3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次检察院为啥不调查呢凭空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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