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市检察院于检察长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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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埔 发表于 2017-1-15 13:03:0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给市检察院于检察长的公开信
      ——检举申控科刘升明有失法案监督职责的违法违纪行为
      向检察院申递的《关于肃州区法院枉法裁判的举报》材料中所附证据证明的事实,(1998)酒法经一初字第04号《名师裁定书》,是一桩枉法裁判的假案。而且在此案中主审法官触犯《法官法》第32条,刑事责任追究的两条法律规定。
      如此严重的冤假错案,十几年的申诉,原申、二审六次书面答复,都以不正当理由驳回,无奈,唯一的办法向市检察院申请抗诉,而检察院以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办案的若干意见》中,在裁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两年内,当事人没有以正当理由申请抗诉,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为由拒绝受理。
     但以上法规由于和新修定的《民事诉讼法》存在差异,201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124条所废止。
      新规则第2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一款规定的;
(2)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3)认为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第76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以上规定符合申请抗诉案件的要求,但是检察院申控科负责人刘升明,为什么专找被废弃了十几年的旧法规作不受理的依据,让当事人无法想象,是因惰法、怠法而愚弄当事人,还是有意保护刑事涉案法官,虽存在蹊跷,但无法解释其中的奥妙。
     同时,申请抗诉案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依照规则第41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以职权进行监督,刘为什么置若罔闻?
     本案中主审法官存在画蛇添足般虚拟法律条文,故意违反法律是“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和枉法裁判的三类情形,依照第85条的规定,应当由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刘为什么又推诿扯皮,让下级检察院以权代法的口授作答,虽然显示了专权独断等自由裁量高尚的权利,但却损害了人民检察院以法公平公正监督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的神圣形象。
     如此明显、严重的枉法裁判案,申请市检察院提出抗诉,申控科在没有认真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就拒绝受理,此行为与监督规则、民事诉讼法、更与《宪法》第41条第2款,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规定相抵触,特向于检察长检举,请追究其有法不依,故意包庇刑事涉案法官的违法责任,并申请告知检举人处理结果。
   




                                                         

                                                                  检举人:王学喜
                                                                  电  话:15109379144
                                                                  2017年1月15日
守望将来 发表于 2017-1-15 15: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的冤假错案,必须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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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1226 发表于 2017-1-15 17:07:5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检查院修的就知道他们的处事方式。台阶高,门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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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林ljl 发表于 2017-1-15 17:48:2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回帖呢吗,都这样子了,能装的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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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刀郎 发表于 2017-1-15 20:01:1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围观,火钳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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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771859 发表于 2017-1-15 22:22:5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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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娃爱心手牵手 发表于 2017-1-15 22:39:4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等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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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不成声 发表于 2017-1-16 19:53:5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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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p622 发表于 2017-1-17 20:39:0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肃州区人民法院郭建林,判决书说法律瑕疵,这样的判决有谁见过,我只知道法律只有合法与不合法的说法,这种人还能当法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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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045酒泉 发表于 2017-1-17 21:16:2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隶属酒泉市人民医院,法人代表,高发旺),2015年6月2日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超出职能出具亲子鉴定报告,被甘肃省司法厅处以:停业整顿九个月的行政处罚,但是甘肃科证司法鉴定所负责人王建兵,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司法鉴定人,却置甘肃省司法厅的行政处罚于不顾,继续进行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让多少人当啷入狱。而肃州区人民法院将这样一份不合法司法鉴定报告作为唯一证据,判处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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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045酒泉 发表于 2017-1-17 21:34:5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view.inews.qq.com/a/20161121A04X9800?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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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045酒泉 发表于 2017-1-17 21:40:17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鉴定中心10年用无资质尸检报告定罪153例 30余人被查 2016-11-21 一号专案 1367评   出具无资质尸检报告的铅山鹅湖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已被撤销。  十年间,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时,一直委托铅山县鹅湖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报告,但该鉴定中心及鉴定人员并无尸检资质。  官方通报显示,2005年4月至2015年12月,带着上述无资质报告的相关案件在铅山县公检法“一路绿灯”,法院未对无资质尸检报告非法证据排除的,共对153个案件作出有罪判决。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涉及问题尸检报告的交通肇事审结案件开展自查自纠,一经发现符合启动再审的法定条件的案件,将启动再审程序。  铅山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将发生此事的原因归纳为“历史原因”、“思维定势”、“缺乏专业知识”和“责任心不强”。  一起车祸牵出的司法鉴定资质疑云  铅山县官方出具的材料显示,鹅湖司法鉴定中心2004年6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颁发了司法鉴定许可证。  2015年9月29日,53岁的吴雪娟(化名)在一场车祸中身亡,她的儿子、留美博士后陈章辉赶回国内后却发现,出具尸检报告的铅山县鹅湖司法鉴定中心“有问题”:该中心及鉴定人均无尸体检验资质。  一份尸检报告要需经过公检法的层层把关审核,才能最终成为定案依据,而鹅湖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无资质尸检报告,却在10年间“一路绿灯”。2016年11月,铅山县委政法委向陈章辉提供了当地公检法系统对此事的处分决定。铅山县公安交警大队的处分情况透露,该大队2005年4月至2015年12月一直委托鹅湖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报告。  点击展开全文 热门评论   沙漠之鹰57天前 知道什么叫黑暗了吧   勇胜,,,,艰难面前勇者胜。57天前 上下勾结,利益交换,害了群众,吭了国家,快查严办,又是一串,浮出水面。  t下载腾讯新闻看评论(136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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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文盲 发表于 2017-1-17 21: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但是相信世间还是有“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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