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春光集团对业主五点答复的回应!

    [复制链接]
冰醒了是水 发表于 2017-1-7 17: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春光集体公寓楼处置方案以一个受害者业主的身份谈五点意见:
一,春光集体承诺2039(为什么是2039年呢,因为春光集体取得这块地皮的时间就是1999年,2010年开始预定住宅,2013年交房,大家算算40年的公寓楼到手里还有截至目前还有22年,正儿八经的老地皮,还是商用地皮,这里为即将买房的朋友提个醒,看房的时候也要看看地皮是那一年批复下来的,那就是你房子的真正寿命)年土地到期后,有春光集体缴纳续期费用,并做合同公正。众所周知,土地是国家的,任何公民和企业只有使用权利,没有所有权利,2039年,土地到期以后无非两种可能,国家收回开发并适当补偿或者保持现状缴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续期或者续期不续期怎么续期是国家说了算,既然牵扯到国家职能部门,是不是协议上应该加盖政府部门的公章呢?春光集体是私有企业,存在倒闭,抵押,法人变更等一系列经营风险。2039年以后春光集体不存在或者负债或者法人变更等问题后,我们所签订的协议还有效吗?公寓楼买卖手续费高于商品住宅,而且不能落户(这个问题目前在解决),不能贷款抵押,即使能抵押与商品房还存在很多差距,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呢?
二、春光集体提出免除10年物业费,那这10年物业质量会不会下降呢?10年以后会不会按照公寓楼商用标准收取水、电、暖等基本费用呢?这个也没说清楚
三、对于未办理房产证,未上税的用户给予全额退款。2010年左右业主平均花费35-40万订了春光集体的房子,截至目前2017年,考虑到缴费时间不同,按35-40万3年存款定期的利率计算,利息是多少?贵公司按原价退款,当业主是白痴吗,还是侮辱自己的智商?30-40万拿去让贵公司做投资三年,三年以后只付给本金,亏你们也能做的出来!
四、贵公司提出所缴纳税款业主和公司按7比3承担。请问,贵公司当初缴纳税款的时候说清楚是办理公寓楼的情况了吗?你们敢讲拿业主的钱去办公寓房的这一事实吗?如果讲了,业主也交了,我相信问题当时就暴露了,也不会等到你们办下来一部分房产证的时候大家才清楚,你们辛辛苦苦为大家办理的原来是公寓楼的房产证。这一点上,你们真是用心良苦的了,2013年房屋竣工以后,业主多次质问你们的房产证办理情况,贵公司一直解释,正在加紧办理当中,产权能办理下来,能办理到70年的大产权。可事实呢?贵公司到目前为止都不肯承认起码业主的事实,一步一步下套从开始订房到办理房产证,直到房产证下来,纸包不住火了才想到挽救,不觉得迟了吗?贵公司一开始就抱有欺瞒业主的思想,所以步步为营,直到现在事情隐瞒不住了,才想到弥补挽救。但是,你们以为这事情就这么简单吗,你们自己背着业主办理不符合承诺的房产证,现在发现税款退不出来,想让业主给你们的欺瞒行为买单,你好好想想吧,这个可能性有多大?至于每年2%的补助,我希望贵公司参考四大银行的贷款利率来说话,老百姓不是傻子,希望你们也别把自己当傻子!
五、这点就不用谈了,退房才谈装修,你按2010年左右的订房价格加上2%的利率给大家退款,很多人都会睡在大街上,所以装修费什么的先省省吧!有房住才说装修,你给个买不到现房的价格让业主退房有意思吗?
最后请有关政府部门也好,春光集团也好,请认真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处理问题,业主要求的并不多,只是有个安稳的住处,只是觉得花了一样的钱用一样的东西的简单道理,问题不难解决,诸位好自为之吧,最后欢迎春光集团来辩!
白建军 发表于 2017-1-7 18:12:41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走法律程序,春光赔的就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计划不如变化 发表于 2017-1-7 18:16:2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建军 发表于 2017-1-7 18:12
走法律程序,春光赔的就多了!

建议走法律程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平凡@之路 发表于 2017-1-7 18:25:0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光集团骗子集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平凡@之路 发表于 2017-1-7 18:29:39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酒泉的龙头企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索马里海兔 发表于 2017-1-7 18:32:53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光买房的人都是一些无权无势的下苦老百姓,想要的就是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那点东西,这房子都是血汗钱买的,现在被骗了,想争取回来的无非就是属于自己的那点东西,社会底层的大众往往特别容易满足,只要不逼急了谁也不想闹这事,毕竟太平盛世谁不想过个安稳日子呢,所以希望大家能理解,无论你是吃瓜群众还是春光水军,不要觉得是老百姓贪得无厌或者无理取闹,人家都退步了我们还是不讲道理什么的,那是事没摊你头上,业主想要回的本来就是自己的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文弱小绵羊 发表于 2017-1-7 19:21:14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问侯下他先人,这种事做了,在事实面前竟然还胡逼拐,出了什么协调方案,又在蛊惑网民,看看那方案内容和真的商品住宅就是两码事,根本就没有真诚的态度去对待这件事,和人前发馒头,背后坑人民,一模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狼窝 发表于 2017-1-7 20:28:2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淡的问卡,你说所说的是哪个小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冰醒了是水 发表于 2017-1-7 20:40:00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狼窝 发表于 2017-1-7 20:28
淡淡的问卡,你说所说的是哪个小区

春光市场住宅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RBQH 发表于 2017-1-7 21: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其中没有合同欺诈,为什么现在妥协了?如果有欺诈,那么按照合同法就是双倍赔款,大家明白其中的意思吗?这不是小事情。等你们按照他们的意思补签了协商协议,哪怕只是意向,那就完全不同不同了,一群法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LRBQH 发表于 2017-1-7 21: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群里的都是法盲,不妨去咨询一下律师,顺便带上你的合同看看懂法的人怎么解释,这事处理不好,就把自己又一次给陷进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那又如何 发表于 2017-1-8 00:53:15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百晓生 发表于 2017-1-8 09: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zmxncbv 发表于 2017-1-8 09:09:58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他妈的李xx,你们这集团公司是社会的杂碎,人民的祸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忧郁的蓝 发表于 2017-1-8 09: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LRBQH 发表于 2017-1-7 21:06
如果说群里的都是法盲,不妨去咨询一下律师,顺便带上你的合同看看懂法的人怎么解释,这事处理不好,就把自 ...

同意您说的,既然大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要不找个中间人,说卡。这事不好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戈壁小草 发表于 2017-1-9 10: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条理清楚,有理有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冰醒了是水 发表于 2017-1-12 20: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情解决不好 业主没完没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平凡@之路 发表于 2017-1-13 14:53:36 手机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光集团里面都是人渣,蛀虫!专门坑害老百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冰醒了是水 发表于 2017-1-13 17: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凡@之路 发表于 2017-1-13 14:53
春光集团里面都是人渣,蛀虫!专门坑害老百姓!

骗子集团做大做强了!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所以酒泉的老爷们也拿他们没办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酒泉在线,关注身边事。

陇ICP备15000578号|甘公网安备62090202000001号

GMT+8, 2024-10-1 00:42 , Processed in 0.040695 second(s), 21 queries , Gzip On.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