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执法局 于 2011-6-23 15:43 编辑
网名为“恐龙乐园”的朋友:
你好!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
关于你所建议的“城市监察大队管一管在餐厅、饭馆拉脏水的三轮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公共秩序)责任制管理,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结合酒泉城区实际,制定了《机关企事业单位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明确了城区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和标准,与沿街经营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发动辖区各单位、沿街店铺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泼污水,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对“门前三包”工作不落实,脏、乱、差问题突出的单位或经营户,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自5月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市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新后旧”的原则,强力打造示范街和严管街,带动整个活动稳步推进,确保城市管理步入“精益化、规范化、常态化”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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