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高空抛物砸坏车辆
曝光一起肃州区的安全生产事件10月11号下午4时许,位于飞翔路37号天诚御锦幼儿园旁边在建的常青雅筑小区在施工过程中,水泥商砼泵车在浇筑过程中因工人操作不当将部分商砼从高空抛下径直砸落到小区楼下的车辆上,对车顶车身和车窗玻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根据现场照片来看,该停车场属于公共区域,施工方这样高空抛洒物体的行为是否构成安全生产事故,如果砸到的是人又该怎么办?请有关部门给予回复。
补充内容 (2021-10-20 09:23):
浇筑用商砼中夹杂着大小不一的石子,从玻璃上的破洞可以看出当时的力度有多大,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当时劈头盖脸的倒在头上是一种什么体验..... 肃州区负责生产安全监督的部门请出来定性一下。请问是否砸到人就算事故,砸到车辆就属于一般事件? 这厉害了 这要砸人头上就头破血流了 可不得了 这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坎坷 发表于 2021-10-20 09:43
这厉害了 这要砸人头上就头破血流了 可不得了 这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是的,玻璃上的洞就像是遭遇了枪击现场一样的,可见落物的力量之巨大。 直接起诉 建设单位 监管单位应该负责! 番茄炒西红柿 发表于 2021-10-20 13:26
监管单位应该负责!
绝对是监管部门的责任 建议楼主去住建局投诉,不管车是否在停车场停放,只要停放在施工现场安全距离以外的任何地方,受到这样的伤害,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单位都无法逃责,这也充分说明logo这个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直接不到位。 守望将来 发表于 2021-10-21 09:47
建议楼主去住建局投诉,不管车是否在停车场停放,只要停放在施工现场安全距离以外的任何地方,受到这样的伤 ...
谢谢你的意见。已经投诉到住建和安检部门,同时也发现了一个情况,他们来人看了下现场发现没有伤人,随便转了转就走了。是不是因为没有伤人就不算事故,年底考核就能完成奖金保住了? 靠,大坑还好修复,这种小坑麻点可不好修复哦,补的漆肯定颜色不同,总之好好的车成了事故车了。这叫天降横祸。 这就是停车场隔壁的工地 有关部门出来解决一下 这就严重了相关部门不能出来解决一下吗,施工单位难道就做事不管了,楼下要是伤人了事情可就不一样了。
有关部门出来解决一下 楼主解决了么? 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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