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强 发表于 2021-6-16 14:43:45

人民保财险(酒泉市 嘉峪关市)分公司私自篡改车辆使用...

本人通过合法手续购得金杯14座面包车一部家用,经过酒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审验合格取得车辆行驶证,2021年4月2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嘉峪关人保将该车辆使用性质由酒泉市公安局车管所核发的非营运,篡改成公路客运使用性质出单,并核算收取保费。2021年6月15日该车辆交强险即将到期时,本人将车辆行驶证发给酒泉人保财险进行续保业务咨询相关保费,在酒泉人保车险投保方案里又将该车辆的使用性质核算为公路客运,在电话沟通的过程中对方工作人员答复保险公司电脑系统中就是这样规定的,拨打保险公司95518客服也解释不清,就是告知几个电话让我自己联系,拨打12345也是给了两个投诉电话,让自己联系,解决不了就去法院起诉,我究竟想知道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是以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出的行驶证为准,还是保险公司出的保单中使用性质(公路客运)的为准。如果以酒泉人保出的投保方案中使用性质(公路客运)为准是不是就可以进行公路客车运营了。请酒泉市人民财产保财分公司酒泉市运管所酒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给出一个权威答复。

山清水秀 发表于 2021-6-16 14:58:15

公路客运保费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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