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L—E 发表于 2021-3-24 02:15:50

这样的拆迁合理吗

尊敬市委区委领导:
我是肃州区泉湖镇春光村三组的村民,想问一下关于我们安置用地的问题。
我们是2019年五月份征地拆迁的,当时村干部在动员拆迁工作的时候给我们表态,拆迁补偿和安置等都是按照以前的政策走。但是去年十月左右我们的安置用地批复下来了,总共50户,只批了三十亩安置用地。以前酒泉其它地方安置用地都是每户0.7亩,那样算下来我们应该是35亩地,就这个问题我们去找村委会,村委会的意思是区上下文件了,只给这么多。
我想问的是
1.征地的时候干部说的话算数吗?
2.文件是区上2018年发的但是2020年年底才传达到我们这里,这是领导层的问题还是我们的问题,2019年拆的时候为什么不拿文件说事,那时候如果说变动我们可以不拆啊,现在了再拿出以前的文件,这个是不是属于欺骗百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怎么说的平等呢,公正呢,法制呢,诚信呢?
我们的诉求很简单,领导怎么给百姓承诺的就怎么办,我们也没有过分的要求,安置用地就每户0.7亩和酒泉市肃州区其它地方一样,现在本来房地产就不景气还要给我们减面积,哪个开发商愿意给我们修安置房啊。
希望市委,区政府,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的领导能够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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